公告通知 近年来,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和总局部署,不断提升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展播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作品数量持续增多,播出时长持续增加,内容质量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为进一步增强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扶持支持力度,推动创作生产出更多的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作品,省局通过积极争取,设立了“云南省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资金”并决定开展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设置 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设“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和“优秀传播机构”共3类资金扶持项目,由省局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单设“优秀组织单位”项目。每个资金扶持项目均设三个类别,其中,一类不超过5个,二类不超过10个,三类不超过15个。(一)广播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12个)。一类作品2个,每部扶持资金1万元;二类作品4个,每部扶持资金5千元;三类作品6个,每部扶持资金3千元。(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12个)。一类作品2个,每部扶持资金2万元;二类作品4个,每部扶持资金1.5万元;三类作品6个,每部扶持资金1万元。(三)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6个)。一类传播机构1个,扶持资金2万元;二类传播机构2个,每个扶持资金1万元;三类传播机构3个,每个扶持资金5千元。(四)优秀组织单位项目(6个)。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二、申请主体 (一)各有关部门、播出机构、视听节目网站、影视制作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及个人,均可申请年度“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项目扶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关专项扶持项目。 (二)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做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和“优秀组织单位”(含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年度“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的作品。需为年1月1日以来创作完成。已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或网络广播电视台中播出过或未在任何媒体公开播出过的作品均可参与评审。 (二)申请年度“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的机构。需于年1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围绕重点主题和重要内容,有规划的创作传播了一批优秀公益广告。播出机构还需满足总局令61号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相关要求,制作公益广告不少于3条,且所属的各频率频道每天播出的优秀公益广告总共不少于20条次(其中,下载播出总局作品库的作品不少于30%,省级作品库的作品不少于20%)。 四、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征集阶段。年8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或“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以及“优秀组织单位”的,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或者本单位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播出情况,按照要求的创作标准和技术标准,并填写相应的扶持项目申请表,通过EMS快递报送至省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1.申报广播类、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 申报对象需填写《广播、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作品光盘一份。光盘刻录广播类作品按照MP3主流音频格式、电视类按照MP4主流高清通用格式。申报作品需无版权争议(版权声明栏由著作权人签字)。 2.申报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 申报对象需填写《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2)一份。其中主要工作成果需写明机构开展公益广告制度建设情况、优秀作品传播情况及符合要求的其他工作成绩,并附所属各频率频道播出公益广告统计表(包括制作或播出的频率频道名称、公益广告的名称、总时长,总条次数等内容)。 3.申报优秀组织单位项目 申报对象需填写《优秀组织单位扶持项目申请表》(附件3)一份并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以上申报材料请同时发送电子档至邮箱( qq. 请各州市广电局接此通知后,即转发辖区内各播出机构和有关单位,并指导督促做好本辖区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的报送工作。供稿: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传媒机构管理处 编辑:周志钢 责编:谭开燕 云南广电云 “云南广电云”由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主办,是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致力于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度解读广电行业政策,发布领导讲话、广电法规、发展规划等。 转载请在文首注明来源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nnanshengzx.com/ynlt/1123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