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云南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机关事务局相关领导介绍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去年12月底,第一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25个药品顺利落地,显著降低了价格,减轻了群众负担,全省各州市患者均用上了质优价廉的第一批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为了持续扩大改革成效,继续深入探索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制度,国家又组织了第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第二批共有32个药品中选,中选价格与我省省级平台原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62.75%,最高降幅达到95.49%,按照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全省每年可节约采购资金近2.8亿元。

广大群众将切实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尤其是慢性病患者获得感强烈,比如:

阿卡波糖片本次中选价格为0.元/片,中选前价格约为1.元/片,降幅为89.46%;

对乙酰氨基酚片中选价格为0.元/片,中选前价格约为0.元/片,降幅79.59%;

辛伐他汀片中选价格0.元/片,中选前价格约为1.元/片,降幅为85.2%;

阿莫西林胶囊中选价格为0.元/粒,中选前价格为0.元/粒,降幅为72.97%。

第二批中选药品落地后,广大患者又有更多的降价药品可供选择,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这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发布会介绍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在我省正式落地实施的主要内容。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

坚持市场机制与政府作用相结合,既尊重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又更好地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的作用;

坚持部门联动,确保中选药品采购、使用、供应保障、结算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机制。

实施范围

全省范围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机构)、医院全部参加,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参加。

具体措施

采取确保及时挂网、落实采购任务、强化药品使用管理、落实基金预付和医保支付、加强监测监管、做好中选药品供应保障等具体措施,全力确保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在全省迅速推开。

各地医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中选药品在偏远、交通不便地区药品配送的管理,将中选企业选定的配送企业纳入基层药品配送管理范围,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对不能履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配送企业,可采取约谈、责令整改、暂停或取消配送资格等措施进行管理,确保中选药品供应。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确保质量、确保供应、确保使用、确保回款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加强监测、监管和督导检查,确保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的32个药品全面落地。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健全药品的动态挂网机制,积极探索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让老百姓花更少的钱,买到更多更好的“放心药”!

精彩问答

Q

记者问:为确保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落地,药监局将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易蔚:

根据职能分工,我局将在加强第二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上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全省各州市药品监管部门抓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中选药品监督检查和抽检两个全覆盖。二是将国家集采和使用的中选药品列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品种,确保中选药品的质量安全。三是加大抽检和不良反应监测。四是严惩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药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为集采中选药品的质量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Q

记者问:我省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有什么特点?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梅:

一是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更多,二是参与采购的医药机构范围更广,三是中选药品价格持续降低,四是保障中选药品落地的措施更加具体。下一步,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将充分发挥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的作用,及时更新医保信息,落实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报销政策,加强中选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回款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切实保障让老百姓用上质优价廉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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