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通行秩序,维护行人过“斑马线”的权利,昆明市在主城区域道路启用电子监控设备抓拍“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举办了“昆明市礼让斑马线倡导行动”启动仪式。

  活动由昆明市文明办、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昆明公交集团、昆明出租车协会等部门联合主办。启动仪式上,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及“文明交通宣传大使”分别进行了发言,倡导文明交通“礼让斑马线”,呼吁交通参与者“斑马线前显公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参与交通活动,维护春城的文明与和谐。

  据悉,昆明“礼让斑马线倡导行动”的宣传教育期为6月21日至7月20日,在此期间,凡“电子眼”抓拍到的“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昆明交警部门将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的方式,提醒车主或车辆管理人,不作出处罚。宣传教育期过后,7月21日起,昆明交警将严格按照交通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行人不一定都是司机,但司机一定都是行人。”昆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予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礼让斑马线”是行人与驾驶人共同的责任,希望广大交通安全参与者都积极加入“礼让斑马线”的行动中来,希望广大驾驶人多一分将心比心,遵守法律,少一分互责冷漠,文明礼让。

相关规定: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9条第4项的规定,处元罚款,同时记3分;“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9条第4项规定,处元罚款,同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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