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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国税早新闻9-06▌开出的专用发票丢失,购方如何认证?

1、国家税务总局:

王军会见韩国国税厅厅长韩昇熙。年9月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会见韩国国税厅厅长韩昇熙,双方就税制改革、税收征管、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等议题进行了交流。

2、南方都市报:

委员呼吁烟叶税立法明确税基、取消价外补贴。日前,烟叶税法草案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成为现行15个税收条例中首个启动立法的税种。对此,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提出,税收法定一定要税基法定,由国务院规定总价款的范围并不合适,并建议取消现行烟叶税税基中的价外补贴。(记者王秀中)

3、中国税务报:

税收合作添活力,金砖开启新十年。一个多月前召开的年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更将金砖税收领域合作首次上升到了制度层面。除了顶层设计,在基层税务系统里,各级税务人也在用自己的付出和服务,为金砖国家间的跨境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税收支持,为深化金砖合作贡献着自己的“税收力量”。

点击查看详情?税收合作添活力,金砖开启新十年

4、人民日报:

党建活动经费不得发放个人补助。财政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日前联合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办法》严格规定了党建活动经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活动组织方式。(记者吴秋余曲哲涵)

5、新华网:

中保协发布《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状况报告》。《报告》分为五大部分,包括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整体情况、公司互联网产品情况及经营情况、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及模式创新情况,全面反映了年上半年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运行态势。

6、经济参考报:

七大知产保护中心力攻高端制造。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年会上指出,知识产权是新常态下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数据显示,年1月至7月,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排名靠前的行业,如计算机行业、化学原料行业、汽车制造行业都属于知识产权依赖型行业。(记者班娟娟)

7、中国税务报:

云南税企,联合举办道德讲坛。近日,云南省国税局、玉溪市国税局和红塔区国税局与党建工作联系点——云南环腾集团玉溪市溶剂厂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以“传承好家风,弘扬好税风”为主题的道德讲堂,推进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一起推进税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马芩记者和晓兰)

8、云南网:

司法考试最后一年,云南人报考。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9月16日、17日,云南省年国家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分别在昆明、大理、曲靖、红河的7个考点开考。(记者夏体雷)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容易忽视的7大涉税风险!

风险之一:

员工多处取得工资薪金,多处扣除费用标准,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为了有利于征管,对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采取由支付者中的一方减除费用的方法,即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之二:

发放的过节费、免税旅游、高温补贴等人人有份的福利,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都为工资薪金所得。

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旅游、福利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风险之三:

公司现金发放或报销的形式,向员工支付超标准的车辆补贴、通讯补贴,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公司无论是以现金或报销油料、维修、租赁费、通讯费等形式向员工支付车辆补贴或通讯补贴超过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标准的,都需要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风险之四:

公司为员工报销的MBA、EMBA等社会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费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相关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也就是说,虽然该费用由公司承担,实际上应作为员工在任职期间取得的其他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之五:

企业在产品促销活动中,以社会公众为对像,随意发放的促销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风险之六:

企业在年会、展销会、开业庆典等活动期间,向员工家属赠送的礼品,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风险之七:

个人股东在公司借款逾期,既未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也未归还,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风险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个人股东向企业借款,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未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作者:马昌尧)

采编:云南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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