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在年,云南省高院就与省工商联座谈讨论,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如果法院不公或不廉,企业可通过工商联统一反映;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也会及时委托商会调解......

■早在年,云南省高院就与省工商联座谈讨论,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如果法院不公或不廉,企业可通过工商联统一反映;案件基本事实清楚,也会及时委托商会调解■促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但法律的原则不可碰,特别是在环保、诚信等方面■将执行查控系统与银行网点联网,及时冻结老赖账户,让赢官司的企业真正受益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是一个多山、多民族聚集的省份,经济、文化、环境独具特色。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中,处理好各类关系、建设好“法治中国”,特别是如何平等对待、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其成功的经验、历经的困难都颇具代表性。最近3年,云南省法院平均每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30余万件,全省法院生效裁判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98.8%,在案件逐年上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较好地实现了量、质、效的提高。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下,17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前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及云南省高院院长张学群对全国法院、云南法院工作情况的介绍,由此开启了视察云南法院工作活动。参与视察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15名为民营企业家,他们眼中的云南省法院有何特色?对于云南乃至全国法院工作,还有哪些建议?中华工商时报记者全程采访调研为时4天的视察活动,“彩云之南”在民营经济领域的法治实践,也愈显清晰。平等保护的努力走访过程中,来自民营企业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刻感受到,云南司法部门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与平等保护的努力。“这次来到云南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完全没有想象中冷冰冰的感觉,而是很有亲和力。”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凤凰古城文化旅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文智感慨:“在这种环境下,人们的心情也愉悦一些,问题也更好解决一些。”“为什么要让民营企业家参加调研?在我看来,这体现了对民营经济的关心和支持,也展示了全国法院系统特别是云南省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公平、公正、公开的信心与魄力。”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委、长治南烨集团董事长李建明说。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威达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桐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法院之行,让我对民营企业创业环境的信心增强了。法官在服务、创新上的努力,未来面对不同经济业态的企业时,都能切实维护企业权益,为经济保驾护航”。云南省高院在不同时期出台的两个文件,则立体全面地体现出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延续性与持续性:其一,早在年,云南省高院就与省工商联座谈讨论《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出台后,全省司法系统内“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理念得以确立。其二,在今年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强背景下,云南省高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跨越”大局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等八个方面明确目标方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一过程中,人民法院、工商联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日趋成熟,企业的法律意识也大为提升。在云南省工商联今年编写的《云南省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汇编》中,有大量篇幅由云南各级法院法官撰写。而云南楚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工商联主席杨虹,今年年初,还在州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一职,可谓民营经济、民主法治的跨界人才。当下也面临一些待解难题。云南省高院民二庭副庭长王超坦言:“虽然特别强调平等保护,但总体而言,民营企业败诉率仍然较高,原因包括证据留存不足、风险识别不够等。”“有很多事情,常常是有理说不清。刑事还好,约束得很紧,民事案件则因为证据的问题,裁量空间较大。”全国人大代表、江苏荣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荣春认为。在此背景下,张学群的表态的意义就更为深远:“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生力军。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把握经济新常态的新要求,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的新任务,紧扣经济社会发展新时期的法治需求,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案前调解的秘密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全省法院系统首家“商会调解室”在这里诞生。如果法院存在司法不公或不廉等问题,企业可通过工商联统一反映;起诉到官渡区人民法院、涉及工商联会员企业的案件,如果基本事实清楚、案情比较简单、法律关系比较明确,也会及时委托给“商会调解室”先行调解。回想这几天的视察活动,让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有所感触,且印象最深的,正是商会调解。数据显示,由12名调解人员组成的官渡区“商会调节室”,年7月成立以来,共接受民商事案件咨询件、接受委托调解件,调解成功件,涉案金额达2.亿元,实现了为企业家护航的初衷。“调解本来就是法院审判过程的前提和重要部分,既化解矛盾也减少了法院的工作量。”谢子龙如是说。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春风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曹宝华也频露赞许之意:“审判、处理不是目的,通过法律调解、加强教育,解决问题于萌芽之中,是很好的办法。”“通过商会调解效果很好、成本也低,所以能调解的千万别诉讼。”全国人大代表、南京武家嘴集团董事长武继军分析说:“反之,有些企业本来只欠50万元,诉讼保全之后,结果债主都来要钱,企业就救不活了。”“即使是诉讼保全,也需双方认可或法院指定的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原告按照评估额提供等值担保金,以应对败诉可能造成的损失。一旦官司拖长了,难免影响到双方企业的生产经营。”随行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副处长王丰分析说。“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正是云南省高院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着眼点。为此,云南省高院年还与省工商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诉调相衔接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经过工商联或商会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可经司法确认程序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乔彬对这种事前调解有着切身体会,他同时也是商丘农批市场社会法庭的名誉庭长。市场的农户和商户往往来自其他地区,引起纠纷后,诉讼起来异常复杂。“所以10分钟能解决的问题,就地调解,尽量不去诉讼。”乔彬介绍说。相比以上情形,大理邓川法庭的“阿鹏调解室”、喜州法庭的“金花调解室”,则让企业家感受到更多“彩云之南”的气息。“全国人民都不愿打官司,而金花调解室对于来自民间的矛盾,以和平方式协调处理,双方自愿解决,这个亮点很好。”全国人大代表、江苏万顺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善红表示。“这一路上,我们看到法院的文化是很厚重的,少数民族的文化也是厚重而优良的。把法与文化充分结合起来,从而产生了更大的力量。”全国人大代表、河北恒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长庚点评说。不能触碰的底线“云南省高院对于民营企业有指导性意见建议,我们也严格贯彻要求,尽量促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在回答记者提问表示,但“法律的原则不可碰”,特别是在环保、诚信等方面。洱海是大理的母亲湖。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时指出: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因此,对于洱海环境的保护工作,大理有重要任务,不仅不能触碰环境底线,还要加大力度。”鲍康举例说,近期大理州处理了一起非法电鱼的案件,虽然只有3斤多,“听起来不是什么大问题”,但只能电到3斤多,说明这里的生态已经很脆弱了,不能简单从数量上判断。对于这起案件,大理州中院当地开庭、就地审批,判处相关人员6个月拘役。“环保的法律就应该从严、从重、从快,对于事态严重者,不是几十万、几百万元罚款的问题,而是要让其倾家荡产,杀一儆百。”叶文智表示:“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法律的制定与执行不能因人、因事、因主体而异,不能因为大就纵容、让其野蛮生长,否则对于守法的企业就是一种伤害,对社会的生态就是一种破坏。”这一观点也得到多名企业家的认同。徐荣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破坏环境很简单,但要恢复到本来面貌就非常艰难,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环境才会越来越好。“这几年江苏盐城把近两百家化工厂全部推倒,就是下了决心的,不然后人肯定要怪罪”。在“污水变祸水”、校园毒跑道等事件频发,“面朝大海”无法“春暖花开”的当下,环境治理与环境审判已然成为经济发展的关键词。在大理洱海,记者随处能看到“保护洱海”的公益广告牌,平静的湖面上没有机动船,每艘木质渔船上都有明显的编号;在“洱海保护责任区划公示牌”上,数名责任人的手机号码格外醒目;为了保护生态资源,湖边的鱼鹰也停止向游客表演捕鱼。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华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国允曾随河北省人大考察了南水北调工程并提出意见建议,深刻感受到了我国水源地保护的严峻性。洱海的水源地就是洱源,“洱源净,洱海清,大理兴”一直是当地经济发展的一道名言。“在这一方面,云南有不少经验可向全国推广”周国允说。“我们已经有滇池的教训了!”云南省高院一名工作人员在洱海边感慨说,过去滇池流域周边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以及养殖业、过量化肥农药等带来的污染,没有干净水源引入的滇池“一到夏天就蓝藻爆发”,看起来“像油漆一样”。而根据玉溪市澄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的介绍,该法院环境保护法庭的设立,则是源于年阳宗海砷污染事件。这些年,为让阳宗海大部分湖水水质恢复至三类,官方数据是:5年耗资超过5亿元。在这样的背景下,澄江县抚仙湖的保护则更为严苛,其水质标准为地表水一类——须达到饮用标准,因此澄江县不仅在招商引资上严格把关,近日正在征求意见的保护条例也将更趋严格。让赢官司者受益视察过程中,云南省高院工作人员演示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引起了代表委员们的注意。10月1日至11月中旬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清楚展示在液晶屏上。由于法院系统已与20余家商业银行、数千个网点联网,可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冻结,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从而让赢官司的民营企业真正受益。“以前民营企业一旦有官司,申请把对方账户封掉是很难的,往往还没办手续,对方就把钱转走了。现在在网上就能冻结,办案程序也都在阳光之下,多少天立案、什么时候受理、什么时候解决都很清楚。”全国人大代表、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康表示:“司法部门最可怕的事情,就是暗箱操作,完全数字化很不简单,这一点法院可能比检察院做得要好。”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河南弘昌集团董事长陈世强也认为,云南省法院的信息化工作,是依法为民服务的有力措施,他进一步指出:“自然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应作为一类,但在企业法人无力偿还时,还是要保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不要轻易失信惩戒。”对此,《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保护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强调“平等对待”、“提高审判效率”的同时,“慎用、灵活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进一步支持保护非公有制经济诚信经营”等内容,也被放到重要位置。“在大数据时代,怎么做到司法公正,以满足我们在经济领域的方方方面,相信法院会作出更好的答卷。”周桐宇说:“而未来法院如何保存好相关数据,并进一步做好数据挖掘,则是可以加强的方向。”“‘老赖’的追查、数据的联网,让欠钱者终于不再趾高气扬,这对诚信体系的建设也有重要意义。”周国允表示:“当前社会的诚信、信用体系没有完全建立,一个企业单打独斗不行,一个部门站出来也不够,需要全社会的努力。”“守法诚信企业的判定,需要各个部门倾力合作把关。”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表示,今年年初,湖南省司法厅就开展了“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的评选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3月,在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的部署下,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在各地开展,本报也推出了“守法诚信好故事”专栏为企业提供展示平台、让守法者受益——这也是一类尝试。为司法改革疾呼在视察间隙以及最后一天的交流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详谈了自己的感受,并就司法改革等与民营企业关系密切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关于法院如何合法维护企业利益,曹宝华分析,现在法院不是把问题企业一封或把法人代表一抓就了事,为维护社会稳定、保证地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如何在这个基础上做得更好,值得继续研究。“组织民营企业家调研法院,并不是要让法律倾斜——法律本身是公平公正的,只是在法律实践过程中,社会认识产生了一些不公平的地方。”在李建明看来,当外界都来影响法官公平公正的天平时,法官个人的素质尤为重要,法律文本才是法官最好的尊崇。武继军则认为:“什么都是靠人,同样的案件两个人处理有不同的想法,所以还是要多培训我们的法官。”“司法体制改革,更便于人财物的管理,特别是在人员任用上,县市级法院院长由上一级或省里提,这样很好,但是副职以下却要地方提,这似乎有悖‘去地方化’的初衷。”对于司法改革“去地方化”的问题,曹宝华有些担忧。李建明也有类似的困扰,他说:“从全国来看,民营企业在经济行为过程中,对法律认识不是太完善,交往过程中会产生非常多的经济纠纷。企业来到新的地方后,实在产生纠纷了也不害怕,因为最后有法律作为屏障——但如果这个地方的法官不依法判案,而是本着地方保护主义有意偏颇的话,会打击民资积极性。”“做企业就是要心态平和,把心放平才能长久,成为百年老店,法律也一样——为什么会有不公平,最终还是因为心不平。”已经担任了五届人大代表李长庚感悟道。在云南这样一个美丽、神奇、丰富的地方,走进法院法庭、畅谈司法改革,同时把心态放平,恰恰也反应了此行诸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的心声。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最高法院印发通知,要求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不仅要全面、如实、及时记录对诉讼程序之外递传的具体案件的函文、信件情况,口头意见也需要全程留痕、永久储存,该举措对法治中国建设意义深刻。“云南在这一方面的力度很大。”云南高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刘宁笙说。

这里是昆明市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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