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热点推荐 ?云南国税早新闻7-14▌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天了吗? 1、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部门优化二手房交易税收服务。全面推行营改增试点以来,税务部门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优化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服务,简化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增加办税便利。多部门联办提升服务“加速度”,信息融合共享让纳税人“少跑腿”。 2、经济参考报: 个税政策“破冰”,税收优惠险扩至全国。本月起,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试点推向了全国。为让税收优惠支持真正的“惠民”商业健康险,税务总局和保监会引入“税优识别码”。税优识别码成为纳税人享受商业健康险个税优惠的主要依据。(记者 孙韶华) 3、经济参考报: 上半年我国投资引资现“双降”。上半年,我国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双双下降。商务部近日发布数据显示,前六月,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0.1%。同期,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额.9亿美元,同比下降45.8%。(记者 孙韶华 实习生 夏思宇) 4、中国经济网: 财政部:受房地产调控等影响,下半年财政收入增幅或放缓。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稳中向好态势明显。在此基础上,全国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不过,他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也将对下半年财政收入增长带来影响。(记者包兴安) 5、新华社: 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消费市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近日说,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医药消费市场、第一大原料药出口国。吴浈表示,中国现有近5000家原料和制剂企业,医药制造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5万亿元人民币。(记者陈聪) 6、中国网信网: 国家网信办开展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备案工作。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出通知,要求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自7月15日起,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工作。此次备案主体为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以及其他类互联网直播服务的企业。 7、云南省国税局: 优质服务“不打烊”云南国税系统首个24小时自助办税厅启用。云南国税系统首个“24小时自助办税厅”近日在昆明市盘龙区国家税务局启用,外形类似ATM机的自助办税终端,能全天候办理发票申领、发票代开、发票认证等业务,为纳税人提供“不打烊”的优质服务。 8、云南日报: 广大铁路接触网全面施工。近日,由中国铁建电气化局北方公司承建的广大铁路接触网“首件工程”通过验收,标志着中缅国际通道广大铁路接触网及变配电所进入全面施工阶段。(记者胡晓蓉) 出租房屋免租期内如何缴纳增值税? 出租房屋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为经营性租赁,也就是说,将房屋租赁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应按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5%。 同时,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那么问题来了,免租期内如何缴纳增值税? 在现实生活中,房屋租赁通常会出现一种很普遍的情形,那就是出租方为了顺利招商,或者便于承租方进行装修等,会在合同中约定给予承租方一定期限的免租期。那么,对于这种按约定给予的免租期,这段时间看似是一种无偿的提供给承租方使用,要不要按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呢? 请看案例分析 A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将一自持的店面对外出租,由于租户需要对所租门面进行装修,因此,合同约定,租期的前两个月,免交租金,从第三个月开始正常交租。那么免租期间,增值税应该如何缴纳? 为了解决实务中的争议,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86号)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36号文件印发)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 也就是说,现已明确:对于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出租方不需要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因此A公司只需要根据相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规定,根据实收金额,缴纳增值税即可。 来源:宁波国税 采编:云南国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nnanshengzx.com/ynmt/1097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