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有关水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3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城市供水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形成以节约用水为核心的合理水价机制,保障城市供水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现将实施“一户一表”供水方式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城市公共供水范围内,凡新建、改建住宅工程项目要增加城市公共用水量的,必须按“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要求,配套建设供水设施。 二、各设计单位在住宅施工图设计时,要按“一户一表、水表出户、计量到户”的要求,进行供水设施设计,并将“抄表到户”纳入施工图审查内容。 三、住宅室内给水工程施工,应接受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保证“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实施。给水工程竣工后,须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供水部门不予供水。 四、新建、改建住宅室内给水工程费用纳入工程项目总概算,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五、加快已建住宅小区“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实现供水企业抄表到户、结算到户、服务到户,为实行阶梯水价创造条件。 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滇中产业新区建设管理局和有关水务局要加快推动实施城市供水“一户一表、抄表到户”进程,推动情况要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2月12日 最好的十佳专业治疗白癜风的医院北京治疗白癜风费用标准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nnanshengzx.com/ynxw/460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