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右上角即可“分享到朋友圈”或“发送给朋友”分享,点击标题下方“段工资讯”或长按 公示时间为:年10月24日至年11月2日。按照公示意见申请单位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提供陈述补正材料,补正材料符合要求后,同意申请事项。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申报的审查资格情况有异议可书面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单位印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咨询。陈述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勘察设计处- 驻厅监察室- 通讯北京中医白癜风医学研究院怎么样北京白癜风哪里治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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