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委托,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董家禄在发布会上发布了措施内容,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组长岑化虎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董家禄表示,“放管服”改革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部署的重点任务,更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公安机关管理效能和执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近年来,云南省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目标,把“放管服”改革作为公安机关“一把手”工程全面推进,紧紧围绕户籍管理、交通管理、消防安全、出入境管理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公安业务,创新思路方法,深入开展调研,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拓展为民服务领域,务求在简化环节、优化流程、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提升公安效能,并结合开展的“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年底推出35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究,推出云南省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 22条措施呈现五大亮点
董家禄表示,此次发布的云南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提升效能22条措施有的已经开始施行,有的正在逐步推开,从内容方面来看,主要有五方面特点: 群众受惠面大。22条措施聚焦民生问题,回应群众期盼。比如,提供出入境证件免费照相服务,以每年的出入境证件办理量约90万人次计算,每年预计可为群众减免费用达余万元;合理设置驾驶人考试场地,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按照去年新增93万驾驶人计算,每年可为群众减少往返车旅费约余万元,食宿费用约余万元。 对标全国先进。对照江浙、陕西等地的先进做法,结合云南实际提出了可行性意见。比如,建设“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实现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等,扩大网上办理范围,提高网上办理程度,努力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立足云南实际。部分措施体现出云南“放管服”特点,比如对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紧急申报出入境证件;推广使用“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 (1)年12月31日前新增拥有汽车类科目二考场的县(市、区)29个:石林县、宜良县;水富县、巧家县、大关县;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师宗县;禄丰县;峨山县、元江县;建水县、开远市、泸西县、弥勒市、元阳县、河口县;丘北县、马关县;景东县、澜沧县;景洪市、勐腊县;巍山县、漾濞县;龙陵县、施甸县;永胜县。 (2)年12月31日前新增拥有汽车类科目三考场的县(市、区)24个:石林县、宜良县;水富县、巧家县、镇雄县;宣威市、会泽县、罗平县、师宗县;南华县;峨山县;建水县、开远市、泸西县;丘北县、马关县;景东县、澜沧县;勐腊县;漾濞县;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永胜县。 2.因治疗紧急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等特殊事由需要立即出国出境的,在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绿色通道”紧急申办出入境证件。 3.年7月31日前,全省出入境窗口设置证件照片采集设备,为申请人(仅限大陆居民)提供免费拍摄出入境证件照片服务。 4.在我省获得“友谊奖”“彩云奖”的外籍人士,可按需申请办理1至5年有效居留许可。外籍人员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符合申请条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5.在现居住地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凭劳动合同、租房合同、社保证明、缴税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学生证或连续就读证明等材料,可自愿申领《云南省居住证》,资料齐全的,当天办结。 6.基层公安民警在工作中要主动了解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公安机关的办证办事需求,经核实确因身体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窗口提交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将需求转达至相关窗口单位,民警在5个工作日内上门提供服务。 7.全省所有涉及社会服务的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为群众提供延时办公服务。省、州(市)、县级公安机关设置的社会服务窗口及中心城区派出所服务窗口,在双休日选其中一天提供半天办公服务;农村地区的服务窗口,双休日期间遇有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 8.在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及昆明、昭通、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州(市)政府所在地开展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抽查的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4个工作日(涉及专家评审的项目除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10.年5月31日前,全省所有民用机场公安机关提供7x24小时办理临时乘机证明服务,方便群众及时乘机出行。 11.在办理户籍业务中,公安机关能够通过公安信息系统(含部门间共享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亲属关系、户口变动信息、社保信息等),不得要求群众额外提供。 12.年6月30日前,在条件成熟的州、市,推广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向昆明市县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下放制作港澳二次签注权限,减少群众往返跑路,缩短取证时间。 13.取消投资额在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4.年7月31日前,开通“云南省公安机关网上户籍室”,群众可网上办理以下13类户籍业务:出生登记(境内出生,凭出生医学证明);死亡注销(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医学(推断)死亡证明书);公民入伍注销户口;购房落户;租房落户;实际就业落户;接迁(投靠)直系亲属落户;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落户;迁出省外(迁移证申领);项目变更更正(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地、服务处所、职业、血型、身高、现居住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状况、宗教信仰);出租房登记;暂住登记;居住证申领。 15.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交管”手机APP功能,提供在线预选机动车号牌、补换领牌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自助处理交通违法、变更联系方式、自主预约驾驶人考试等服务。 16.年5月31日前,建立“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 17.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APP、 18.年8月31日前,开通网上、 19.年8月1日开始,在全省各地逐步开通 20.年9月30日前,推行交通违法缴纳罚款电子化;年12月31日前,推行公安户籍、交管、出入境业务缴款电子化,实现应用互联网平台、手机APP、支付宝、 21.全省所有窗口单位统一设置“服务满意度评价器”,依托互联网、 22.通过互联网、服务窗口等公布违纪违法投诉途径和督察举报电话。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24小时内向被投诉单位反馈群众投诉意见,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群众回复核查结果。 云南法制报投稿邮箱: qq.擅长白癜风诊治白癜风中医治疗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nnanshengzx.com/ynxx/892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