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第二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价格的函》、《云南省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方案》(云医保〔〕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集中采购评标专家及非中选药品挂网采购相关问题的复函》有关要求,云南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审核和澄清质疑处理工作已完成,现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点击:《云南省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非中选药品审核结果》查看。(网址: 二、企业申报价格超过云南省实际采购价格的,审核不通过。 三、未在云南省挂网交易的,企业未申报全国最低实际采购价的,暂不挂网。 四、公示期:年7月22日-年7月29日17:00。 1、企业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派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年7月29日下午17:0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递交申诉或质疑材料。 2、澄清、申诉或质疑材料内容应包括: (1)纸质材料(原件,并加盖鲜章),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澄清/申诉/质疑函(格式自拟)、澄清/申诉/质疑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 (2)澄清/申诉/质疑Excel电子汇总表(附件2,无需加盖鲜章),提供U盘现场拷贝后退还。
(3)澄清/申诉/质疑材料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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