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新材

各有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滇中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高等院校、各有关省属企业集团、各有关中央驻滇企事业单位:

依照省委、省政府实行产业兴省和创新驱动战略的整体部署,根据《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增进条例》(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围绕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建设创新型云南行动计划(-年)的决定》(云发〔〕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行意见》(云发〔〕33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动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11号),进一步建设和完善我省在新材料产业领域的区域创新体系,强化对我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创新支持,我委将组织展开年新材料产业领域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第十批)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1、工作目标

通过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计划布局和建设,进一步完善由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三个层次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构成的区域协同创新体系,补上新材料产业创新链条“短板”,进一步提升云南在基础有色金属新材料、稀有金属新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产业相干重点领域的工程化技术研发和验证能力,增进成果产业化,为解决云南重点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通过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与国内外技术交流合作,为企业培养相干领域的高水平技术人才,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增进相干产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成为支持和带动云南重点产业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的重要气力。

2、申报领域和重点

(1)提升基础有色金属新材料领域创新能力

针对我省锡基、铜基、铝基等基础有色金属新材料及有机金属化工新材料等新产品研发与工程运用能力不足,产品运用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围绕电子信息专用材料、高端热稳定剂等的制备与工程运用,建设基础有色金属新材料领域创新平台,支持展开新产品研发、运用技术研究、产品分析检测与标准制定、产业化关键技术集成创新,提高基础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整体技术与设备水平。

(2)提升稀有金属新材料领域创新能力

针对我省稀有、稀土、稀散金属等矿产资源勘查程度低等问题,建设3稀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创新平台,支持展开矿床成因及成矿模式、成矿规律特点、勘查技术手段与方法、资源潜力评价、矿产预测、矿床开采技术评价等技术、工艺的研发和工程化,为稀有金属新材料产业提供资源保障。

(3)提升前沿新材料领域创新能力

针对液态金属前沿新材料产品生产与运用不规范,缺少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问题,建设液态金属制备与运用创新平台,支持展开液态金属在热控与能源、生物医学、增材制造、柔性机器等领域方面的运用研究,重点瞄准其在航空航天、通讯、传感器、柔性电路、肿瘤消融医治等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进行开发。推动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验证和示范,制定相干产品和技术标准。助力液态金属原材料、器件和终端产品成为新材料产业领域的重要新兴产品。

3、申报条件

依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公告年第5号)、《云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公告年第4号)等规定,拟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应具有以下条件:

(1)符合云南省产业相干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能为解决云南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2)必须符合本通知“申报领域和重点”3个申报方向之一,且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和方向上无已认定或命名的省级创新平台布局。

(3)拟申报单位在云南省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行业(重点领域)内具较强影响力的龙头/领军企业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4)具有先进的研发设施条件和相应的技术创新团队,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具有一批能够带动产业发展或行业进步的高水平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

(5)具体研发基础条件原则上应到达:1、专职从事科技创新人数不少于30人;2、相干研发装备原值很多于万元,相干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3、主持或承当过省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行业标准制定。

(6)拟申报单位与同行业或产业上下游相干的国家级、国家地方联合、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围绕本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建立实质性久长合作共建机制,以构建创新络的优先予以支持。

4、工作安排

(1)请各申报平台按《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围绕年命名的新材料产业申报领域和重点,结合现有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认真研究提出拟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发展方向、任务、目标、组织和运行模式,组织编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填写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表,经属地州(市)、滇中新区发展改革部门或相干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核推荐文件,于年8月26日(星期五)前将申请报告及相干附件、创新平台申请表一式5份纸质版及1份光盘拷贝电子版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新办公楼高技术处(东风东路84号)。

(2)申报材料汇总后,我委将依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展开初审、实地核对和答辩评审工作,依照《云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工程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对到达命名条件并通过公示的创新平台正式命名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联系人:王晓鹏,-;贺芹,-

传真:-,电子邮箱:x

.









































武汉治白癜风最好的医院
北京白癜风研究所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nnanshengzx.com/ynzx/610.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