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在刚刚过去的8月,共查处“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起,环比上升7.88%。其中,查处公路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起,占总数的50.92%,环比上升3.62%;查处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起,占总数的13.1%,环比下降0.69%;查处危化品运输车交通违法起,占总数的35.98%,环比上升18.49%。针对上述情况,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在9月份及时将辖区8月份“两客一危”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情况通报给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和旅游管理部门以及相关的运输企业,并督促运输企业及时通知交通违法当事人必须在本月内全部处理完毕。同时,要结合辖区实际,及时约谈交通违法突出,发生过交通责任事故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开曝光。

据了解,在8月份全省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3起涉及“两客一危”车辆,分别是鲁甸“8·06”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鲁甸县强远农村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公路客运车辆;香格里拉“8·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丽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云杉旅游汽车分公司旅游客运车辆;昆楚高速公路“8·2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德宏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芒市东驿物流分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此外,8月11日,一辆河南籍牌照的液氨运输罐车在昆曲高速公路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3车受损,液氨泄漏,双向交通长时间中断。

省交警总队要求,9月,各县(市、区)要组织辖区“两客一危”重点从业人员开展好月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并始终保持对“两客一危”车辆的严管态势,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客运车辆要重点检查是否超员,乘客是否使用安全带,灭火器、逃生锤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严查驾驶员擅自改装安全带装置、不按规范使用安全带、使用非标准安全带,甚至使用假安全带逃避电子卡口监控,以及客运车辆行李仓违规载货和载运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重点要对辖区从事危化品运输的外省籍危化品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和押运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地排查,建档管理,重点检查,按照《云南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增加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的检查,对未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的危化品运输车,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通报给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环保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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