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图像 http://pf.39.net/bdfyy/bdfyw/170420/5299691.html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政治教研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生物学教研员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年4月1日。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在职人员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的应往届毕业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在职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年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省教育厅网站(网址:
1.在公示公告栏目找到《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点击公告附件3: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6月28日开放)→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将报名相关证书发送到指定邮箱→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3.本次公开招聘为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的条件、流程和方式为:应聘人员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qq.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年6月29日9:00至7月3日18:00;
3.网上交费时间:
年6月29日9:00至7月4日18: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年7月20日9:00至24日24:00。
5.笔试时间:
时间:初步定于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采用人工审核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提交人工审核申请的材料,我单位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我单位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用人单位,在报名时限内仍未审核的应聘人员,请直接与我单位联系。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年7月4日18: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年7月24日24:00前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6月28日开放)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7月10日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具有博士学历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占面试比例,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详见云南人事考试网)。根据此次招聘的岗位需求,考试为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分钟,满分为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1.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原件;
3.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有工作经历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失业证。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的公告通知,网址:
(三)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结果,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博士学历学位不占比例。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等额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总分的50%,综合素质面试占面试总分的50%。
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50%+综合素质50%
总成绩=笔试×50%+面试成绩×50% 博士学历学位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由用人单位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用通知,由招聘单位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在入职前及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
3.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4.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凭证原件。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招考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云南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人事处)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因考试涉及环节较多,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
(二)本次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六)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报名考试阶段的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的本次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
(二)监督-、;
(三)技术-;
(四)网站:
附件:1.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2.云南省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入口
(年6月28日开放)
云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年6月17日年怒江州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49号)文件规定和全州各级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此次招聘共计划招聘人,均为编制内事业人员。其中:州直事业单位19人,泸水市50人,兰坪县45人,福贡县人,贡山县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年怒江州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具体招聘信息请登陆怒江党建网(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附件1要求为准。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的学生、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
(4)曾被认定为年以来参加怒江州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且已被录(聘)用,但未到岗工作的人员;
(5)已参加年怒江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6)年6月28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3.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年怒江州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至35岁:即出生日期在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之间。
(2)户籍认定:本州户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年6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年以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
驻怒江各部队随军家属在本次招聘中视同为本州户籍或生源。
(3)专业认定:专业设置参照《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如果岗位只限制到“一级目录”,而“二级目录”、具体专业不限,则此“一级目录”下的所有“二级目录”所包含的专业都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二级目录”,则只有所限“二级目录”下的专业才符合要求;如果岗位限制到具体专业则只有所限专业符合要求,不需要对照“一级目录”、“二级目录”。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学士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不相对应的,以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
(4)“普通招生毕业生”指:按照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中专、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
(5)“服务年限”栏中的服务期限指聘用后在该单位或该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1.考试费用:根据云价收费〔〕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50元/科报名费。
2.报名时间:年6月28日09:00至7月2日18:00
3.网络缴费时间:年6月29日09:00至年7月4日18:00
享受低保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考生可免报名费,报名时考生统一缴纳报名费,享受免报名费的考生于缴费截止后2天(年7月6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网站:登录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5.报名方式及流程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将报名相关证书发送到指定邮箱→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2)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面试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6.报名注意事项:
(1)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因贷款尚未还清,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的,资格复审时可持所在院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但在考察阶段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在全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3)报名时请考生提供详实信息,特别是所学专业一栏,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报。通过笔试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将进行资格复审,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者,视为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4)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须在年6月28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7.报考类别和考试分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属于职位竞争性考试,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年版)》(详见附件3),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此次招聘岗位全部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D类下分两个小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需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分钟,满分为分。
8.报名资格审核: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资格审核时间:年6月29日9:00—7月3日18:00。
五、报考比例
1.每个岗位的报名并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1:1可以开考,但若在“其他条件要求”栏设置了条件的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要求不影响开考比例确定)。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计划数,裁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退还报考人员报名费。
3.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未能参加笔试的,一律不予退报名费。
六、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年7月下旬举行,具体日期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
4.准考证打印:年7月20日09:00至7月24日24:00
准考证打印后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在笔试后的招聘环节还需考生提供。
5.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蓝色或黑色钢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
6.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30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7.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49号)等规定,对主体民族傈僳族和三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照顾。
(3)按照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对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实行优待优惠政策的通知》(怒退役发〔〕41号)等规定,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考生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若不正确选填加分项,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将不予调整,后果自负。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8.笔试试题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
七、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平均分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再进行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的过程,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持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2日内,向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申请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因有考生放弃或有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安排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资格复审结束后2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报考者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若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胜出;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胜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需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考核考察
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十二、聘用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审批表》。审批后由各级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到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
考试工作中,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监督
怒江州各级纪委监察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对我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五、重要提示
(一)考生要
(二)考生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填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十六、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年怒江州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xls
附件2: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xls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年版).pdf
联系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6月17日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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