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大力发展融资担保行业,是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和我国沿海经济发达省份的成功经验,符合广大中小企业的迫切需求,实践证明,也是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途径。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始于年,经过10多年的发展,行业队伍不断壮大,截至年底,全省有融资担保机构户,注册资本金总额.21亿元,担保责任余额.42亿元,服务中小企业户,融资担保行业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与全国相比,我省融资担保行业总体呈“量多质差、分布不均、实力偏弱”的特征,融资担保能力与机构数量极不相称,政策支撑体系与行业发展需求不适应。当前,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银行谨慎放贷,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经营难度加剧。加快提升融资担保行业整体发展质量,促其更好地发挥银行贷款风险缓释和减压功能,需要加快培育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突出政策导向,引领行业发展。 年8月,国务院出台的国发﹝﹞43号文件,明确了融资担保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定位,提出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机构,要求各地以省级、地市级为重点,发展一批政府出资为主、主业突出、经营规范、实力较强、信誉较好、影响力较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主力军,支撑行业发展。安徽、浙江、甘肃等省市相继出台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措施,加快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结合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该《意见》。 二、主要内容(一)构建体系的总体思路 根据国发﹝﹞43号文件精神,针对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实际,考虑从三个方面推进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一是以省信用再担保公司为行业龙头和发展纽带,发挥再担保增信、分险和稳定器作用,解决融资担保机构资信不足、银担合作不畅的问题,提升融资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二是以各州(市)、县(市、区)为主体,鼓励和支持各州(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加快组建以政府出资为主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专注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三是强化政府政策支撑体系和行业监管体系建设,形成纵向政府引导、业务联动、一体化经营,横向与金融机构经营联合、风险共担、政府补偿的发展格局。通过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利于“政府主导”,为实现行业的“布局科学”提供动力,进而为推进融资担保行业的“定位准确,规范经营”打下良好的结构基础,以提升行业适应新常态的能力,并为清理行业的混乱现象发挥重要的作用。 (二)明确服务主体 国发﹝﹞43号文件提出发展政府出资为主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主体是小微企业和“三农”。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融资难、担保难、融资贵始终是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瓶颈”的实际,将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包括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的服务主体界定为“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明确行业的服务主体利于保障融资担保行业的政策性导向,实现融资担保行业的价值定位。 (三)突出政策导向 按照国发﹝﹞43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主要目的是突出政策导向,不以盈利为目标,着力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发展。因此,在《意见》中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性进行界定。一方面,降低或取消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重点考核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担保费率、代偿率、风险控制等指标,引导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坚持以保本微利为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鼓励降低担保收费标准。另一方面,提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单户融资担保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万元、最高不超过万元,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融资担保在保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60%,确保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 (四)发挥省级再担保作用 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省政策性融资担保行业的龙头,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银监会对负责再担保机构的要求,突出主业和主体服务对象,发挥再担保增信、分险和稳定器作用,在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因此,在《意见》中明确:“到年底,公司年度再担保业务不低于公司年度担保业务总额的60%,力争达70%以上;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融资担保在保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60%,力争达70%以上;再担保和直接担保放大倍数达5倍以上,公司担保放大倍数控制在10倍以内”。《意见》中对于云南省信用再担保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明确,以促进其公信力的提升。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设计的方式,引导其沿着政策性目标运作、发展,实现其在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中的功能与作用。 (五)建立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国发﹝﹞43号文件明确要求“推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建立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选择在部分省份开展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试点。本《意见》明确提出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以省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平台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合作,探索建立“政银担”融资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共同分担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构建可持续的政银担商业合作模式。这是推进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点,也是难点,更是融资担保机构的呼声和愿望,需要高位推动,加快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 (六)切实强化行业监管 监管作用的发挥取决于一个权威性的行政管理体制,表现为:一是该机构有无能力管;二是能否管好。从现实来看,监管机构应选择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以使融资担保能更好地服务于政策目标。《意见》明确各级财政部门是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监管部门,对包括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内的所有融资担保机构实施监管。 我省的融资担保行业实行省监管部门审批管理与州市监管部门属地化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在业务运作的动态管理上,又同时引入了再担保机制,对于纳入再担保体系的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准入管理及业务审查的动态监管,以保证体系内的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在宏观体系层面,明确省融资性担保业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合力打造融资性担保良性发展的局面。构建了财政部门的纵向监管与省融资性担保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横向监管的格局。 在监管制度的推进方面,国家银监会已拟定《融资担保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报国务院,待《条例》出台后,我省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强化包括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内的所有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作出规定。 (七)推动错位发展 年后,我省的政策性融资担保虽然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但是,机构的规模相对较小,实力相对较弱,对于风险的偏好亦相对较弱。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如果不建立相应的风险分散机制,不利于政策性融资担保的生存和发展,也很难取得银行金融机构的信任,更难达成银担之间的风险分担机制。所以,成立省信用再担保,完善相应的体系,利于对政策性融资担保的服务与保障。 从现实发展来看,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担保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也是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主要途径,小微企业和“三农”由于天生的弱势和劣势,担保的风险大。而在互助性和商业性融资担保不发达、不完善、不规范的背景下,政府应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的进一步投入,探索建立一个有效、科学的经济补偿机制,使其在融资担保领域发挥很好的作用。但是,政府的财力毕竟有限,难以满足小微企业和“三农”巨大的担保需求。同时,政策性融资担保本身是“扶持”,不是“扶贫”,对于小微企业的支持有选择且有限。因此,促进互助性与商业性担保机构的发展,对于引入社会资金,按市场化原则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构建我省“一体二翼三层”的融资担保体系有着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推动错位发展”是我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行业发展的可取之路、明智之举,更是持续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应有之义。 (八)探索建立考核评价机制 《意见》中第(六)条明确,各级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以融资担保功能发挥和风险控制为核心指标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体系。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考核评价体系,除了意见中明确的引导政策性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民营经济融资融资外,还有着更为重要作用:可以通过这一制度来评价政策性担保机构的成效,促使其不断创新发展,完善自身经营运作,势必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体制和机制上的不断进化。可能成为解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长期以来存在的成效不佳,动力不足的一个突破口,确保国有资金通过融资担保发挥其应有的信用能力。 三、《意见》在当前的现实意义(一)构建了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框架 《意见》立足于《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我省年4月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19号)要求,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发展原则、发展目标、发展路径(推动错位发展)等三个方面明确了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发展战略,即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我省当前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起到了宏观指导、科学规划的作用,通过总结我省以往融资担保的发展历史及面对将来的发展,构建了我省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框架。 (二)推动了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体系建设 实现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一体二翼三层”的行业结构,是重塑融资担保行业结构定位的基本要求,也是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目标设定,其宗旨是更好地实现融资担保行业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行业价值。而要实现融资担保行业的目标和价值,核心点在于抓好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它是实现融资担保行业“政府推动”的立足点和根基,也是融资性担保的“准公共产品”这一属性的基本要求。虽然,融资担保行业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涉及到各个部门。但是,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建设,首先立足实际抓好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是当前行业建设的客观要求和正确选择,必将为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打下应有基础。 在当前,我国的经济处于结构调整时期,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目前环境下,抓好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有利于提升行业的地位,有利于构建银担合作的机制,有利于在总结历史的基础上构建政府支持行业的体系。融资担保行业在我国发展的历史并不长,在我国的社会经济建设中还是新生事物,因此,行业的属性、行业的定位、行业的体制、行业的机制、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建设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于更多的探索和实践。所以,对于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建设必将为融资担保行业体系建设带来更多的机遇。 (三)提出了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环境建设的纲要 《意见》从完善融资担保外部体系建设的角度,提出了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水平、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建立行业退出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六个方面提出了行业建设的要求,较为系统地构建了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环境建设纲要。这些内容的提出,明确了行业建设的系统性、体系性及复杂性,对于我省融资担保行业的环境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也是各级政府推动行业发展须重视和抓好的重点工作。 (来源:云南省中小企业担保行业协会) 欲浏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请点“阅读原文”。北京哪家医院看白癜风最好白芷酊治白癜风效果好不好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yunnanshengzx.com/ynfz/538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