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比较好 https://myyk.familydoctor.com.cn/2831/ 3月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昆明、曲靖、红河、丽江、临沧等中基层法院,对2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犯罪行为涉及“套路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多个方面,均与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同时,云南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云南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审判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公开发布陈某升等五被告人敲诈勒索案,祁某涛等十三人敲诈勒索案、鄢某龙走私毒品,走私武器、弹药,组织、强迫卖淫案,陈某、刘某红等十五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冯某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等典型案例。 一年多来,云南省各级法院持续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聚焦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域、重大案件、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强揽工程、“套路贷”等11类黑恶势力犯罪,铁腕打击了多起涉足民生领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 年1月至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25件人,涉恶案件件人,审结涉黑案件9件99人,涉恶案件件人,判处重刑人数人,判处财产刑金额万元,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9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5件52人,涉恶案件56件人,审结涉黑案件3件23人,涉恶案件20件人,判处重刑人数93人,重刑率30.1%。受理涉“保护伞”案件3件,宣判1件,其余正在审理过程中。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法院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切实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介绍,接下来,我省各级法院将提升司法能力,在审判大、要案上狠下功夫,进一步加快办案节奏,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效率,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重从严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全面增强刑罚打击效果,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 新闻链接: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01案件一:陈某升等五被告人敲诈勒索一案被告人陈某升、施某平及在逃的陈某跃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人员相对固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经查明,年7月至年6月期间,被告人陈某升、施某平、李某杰、徐某勇、谢某波、陈某跃(在逃)等人,在餐馆、KTV、烧烤摊附近,选定饮酒后驾驶车辆的被害人作为碰瓷对象,故意驾驶车辆碰撞酒后驾驶人员的车辆,借被害人因酒后驾车不敢报交警处理相要挟,强令被害人支付赔偿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陈某升等五名被告人,根据所参与实施的犯罪事实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的刑罚。目前,本案在上诉、抗诉法定期间。 02案件二:祁某涛等十三人敲诈勒索一案武汉中州公司曲靖分公司主要从事以车辆质押进行小额信贷业务,无从事金融业务的资质。在该公司祁某涛、孙某柏、吴某中的组织领导下,形成以郭某、龙某勋、盛某成等三人为骨干成员,邓某宏、孙某、熊某峰、王某洪、周某苍、邱某明、柏某明等人为一般成员的组织严明、分工细致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以个人的名义办理车辆抵押借款活动而后,以借款人逾期未还借款等为由,将借款人使用的抵押车辆秘密或强行扣留,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违法所得金额达人民币万余元。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祁某涛等十三名被告人,根据所参与实施的犯罪事实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四十万元不等的刑罚。目前,本案在上诉、抗诉法定期间。 03案件三:鄢某龙走私毒品,走私武器、弹药,组织、强迫卖淫一案年12月至年8月期间,被告人鄢某龙与已被判刑的刘某松、华某、邓某杰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共谋组织女性卖淫。并由华某、邓某杰以谈恋爱为名结识年青女性,之后将女性介绍给鄢某龙和刘某松,鄢某龙等人采取言语恐吓、殴打、持刀威胁等方法组织、强迫被害人芶某某(未成年)、杨某琴(未成年)、杨某丹等多人持续卖淫,非法获利余元。 年7月20日被告人鄢某龙到缅甸佤邦购买毒品以及枪支、弹药。同年7月31日,鄢某龙携带所购买的毒品以及枪支、弹药从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上永和边境路段偷渡入境,当日19时30分许,鄢某龙在沧源佤族自治县街心花园大理回族饭店门口被民警抓获,当场从其乘坐的一辆车牌号为云SWA白色越野车后排座位上一棕色单肩包内查获其走私入境的“伯莱塔”制式手枪一支、毒品甲基苯丙胺6.03克。 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走私武器、弹药罪,组织、强迫卖淫罪,走私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一千元的刑罚。 04案件四:陈某、刘某红等十五人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以被告人陈某、刘某红夫妇为核心的恶势力团伙,长期实施盗窃柴油,屯油、收购、销售“一条龙”作案,引发昆明、寻甸等地区的货车司机恐慌,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陈某等十五人,根据所参与实施的犯罪事实,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的刑罚。 05案件五:冯某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一案杨某欣因涉恶犯罪被羁押在永仁县公安局看守所。年4月至5月间,永仁县公安局看守所辅警冯某鸿受杨某欣和同伙郑某洪(当时未归案)的请托,利用其担任协助监区监管的便利,先后4次违反规定通过传递字条、带口信的方式,帮助涉恶在押犯罪嫌疑人和涉案人员传递信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为“恶势力”犯罪提供保护伞。 云南省永仁县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被告人冯某鸿有期徒刑一年。 来源:云南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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