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人民日报刊发《云南省通过地方立法保护九大高原湖泊一湖一条例保护更有力(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文章,聚焦云南一湖一条例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堵住了违法建设和排污行为的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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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由于部分规定不够严谨,导致“保护优先、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原则难以落地。如今,一湖一条例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堵住了违法建设和排污行为的口子。

年1月1日,新修订的《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云南省泸沽湖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标志着云南省滇池、洱海、抚仙湖、程海、泸沽湖、杞麓湖、异龙湖、星云湖、阳宗海等九个30平方公里以上的高原湖泊都有了量身定做的保护条例。

一湖一条例,为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保护与利用之间画出“红线”

为何要对阳宗海保护条例进行修改?答案就在中央环保督察通报中。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洱海、阳宗海、异龙湖、泸沽湖等湖泊保护条例,不同程度存在保护区边界模糊、没有严格控制旅游活动和污染物排放行为、未明确界定允许和禁止建设内容、核心区划定标准不统一和基准线不确定等问题。

而修订前的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中,部分规定不够严谨,导致“保护优先、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原则难以落地,也让一些违法建设和排污行为钻了“空子”。

九湖不仅是湖,也包括湖泊流域。九湖是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虽然各个湖泊保护条例制定之初,也考虑了湖泊保护的要求,但与目前环保要求已经不相适应。

不久前被废止的泸沽湖保护管理条例制定于年,不仅制定的层级偏低,而且保护优先的原则也并未贯彻到底。“这份条例局限于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并不适应对泸沽湖生态环境进行严格保护的需要。”丽江市政府研究和法制办公室主任何贵林说。实际上,九大高原湖泊不少都存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及旅游度假区交织重叠的问题,在保护与利用之间画出明确的“红线”,这是立法必须承担的职责。

以不少湖泊正在开展的“四退三还”工作为例,前提就是确定湖泊运行水位。此前,国家法定水位标准“国家黄海高程”系统已废止,但年制定、年修订的杞麓湖保护条例依然使用旧标准,与现行的“国家高程基准”不统一。“此次修改,杞麓湖最高水位由原‘黄海高程’的.65米,调整为现行标准的.62米,最低水位由.95米调整为.92米。标准修改了,随之而来的保护区划定也要调整。”云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文武说。

昔日“大水大肥”,如今节水减肥

保护优先,有赖制度支撑。为了落实保护优先原则,在立法过程中,条例起草者字斟句酌。“环保标准提高了,一些新举措也需要法律明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大理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映苏介绍,新修订的洱海保护条例专门新增了综合保护管理职责一章,对整个洱海流域保护管理涉及的规划管控、基础设施建设、转型发展、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垃圾污水处理、水环境监测、科学研究等作了梳理规范。

昔日“大水大肥”,现在要节水减肥。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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