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镇雄县、宣威市、腾冲市财政局: 根据年上半年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情况,经研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55 会计基础 55 会计电算化 55 二、请各地在收到省下发成绩数据后,及时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并按规定做好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工作。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5月10日 编辑提示:更多的考试信息北京治疗白癜风去哪家儿童白癜风能治疗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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